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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回收電池規則可能改變歐盟尋找電動車礦物的遊戲規則
這些法規可以緩解全球採礦業的需求並推動電池回收。
乾淨能源轉型需要大量的電池,主要用於為電動車提供動力,並儲存可按需調度到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目前,歐洲和全球各地的電動車銷售正在迅速增長,這導致對電池中的金屬需求急劇上升。預計到2030年代中期,市場上可能需要數百座新礦場才能滿足這種金屬需求,然而,採礦活動通常對環境或當地社區造成嚴重損害。歐盟對未來取得製造電池所需金屬的供應途徑感到擔憂,大多數歐盟國家因電池金屬資源有限,被迫依賴環境和人權記錄不佳的國家進口這些金屬。因此,電池回收通常被視為緩解長期供應壓力並實現更加可持續的方法,因為它不僅可以減少採礦需求,還可以減少電子廢棄物的產生。
電動車、電動腳踏車和消費性電子產品中的廢棄鋰離子電池可能成為潛在的金屬來源,因為它們包含鋰、鈷、鎳等製造新電池所需的關鍵成分。目前,歐洲的鋰離子電池回收行業正處於起步階段,但一項於2023年8月生效的全面電池法規可能加速中國以外地區的電池回收規模擴大,也有助於歐盟整體提高鋰離子電池回收率。
過去的政策主要關注減少有害電池成分(例如鉛和鎘)對健康造成的風險,而新的法規則則更注重反映電池(特別是鋰電池)對當今社會的重要性,以及歐盟希望實現電池在整個生命週期中的永續發展願景。根據這些法規,製造商必須收集來自電動車、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的廢棄鋰離子電池,並將回收材料重新利用於新電池中,同時鼓勵回收業者使用提高鋰等關鍵資源回收效率的技術,以實現金屬回收的法定目標。
目前,中國在鋰離子電池回收方面處於世界領先地位,而歐盟現在也在積極追隨中國的步伐。未來十年,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消費性電子產品以及輕型交通工具的電池回收率將逐漸提高。電動車和儲能領域的製造商被要求回收所有電池,而德國、荷蘭、比利時和法國已經啟動並實施電動自行車電池回收計劃,自行車製造商為符合新的規定,已成功引入或正在開發電池回收系統。
此外,回收業者還必須達到嚴格的金屬回收目標:到2031年底,鋰的回收率必須達到80%,鈷、銅、鎳和鉛的回收率必須達到95%。這些回收率目標將促使回收業者放棄火法冶金技術,轉而加速轉向濕式冶金技術,因為回收業者聲稱火法回收通常會導致大量的鋰損失,而濕式冶金則更高效地回收鋰,同時也對環境有益。
雖然許多亞洲回收商可能已經達到或超過了歐洲電池法規中的金屬回收率,但成熟的回收商可能會在面對其他歐盟標準上遇到麻煩,例如要求到2030年底回收 70% 的電池重量。目前在中國銷售的電動車電池中約 65% 是磷酸鐵鋰電池(簡稱LFP),它是一種不含鎳或鈷的化學物質。這些LFP電池中只有鋰值得回收,因此達到 70%非常困難。歐洲以外的回收商想要迎合歐盟市場,未來可能必須在歐洲建立擁有更先進技術的新設施。
除了強制有效回收率之外,新的電池法規還確保回收材料將會納入新電池中。到2031年,歐盟將要求新的電動車和蓄電池中含有至少 6% 的回收鋰和鎳、16% 的回收鈷和 85% 的回收鉛。到2036年,這些目標將上升到 12% 的回收鋰、15% 的回收鎳和 26% 的回收鈷,並同時適用於「輕型運輸工具」電池。
然而,儘管回收內容標準的目的是促進關鍵資源的再利用,但若回收成分標準高於回收市場本身所能提供的標準,企業可能會被迫過早回收電池以達到這些標準。如果沒有足夠數量的報廢電池來滿足要求,嚴格的目標可能變相鼓勵電池製造商浪費,繼續產生大量廢料,而不是實施效率改進以隨著時間的推移減少製造浪費。
雖然回收內容標準如果太激進可能會鼓勵浪費,但透過重視回收鋰和其他金屬,這些標準將提高全球回收材料的價值。從長遠來看,可能有助於其他新興電池回收市場(包括美國)變得更具經濟可行性。儘管存在不確定性,但許多業內人士仍期望歐盟新法規能推動電池回收達到緩解未來採礦壓力所需的規模。